FCC SDoC与FCC ID认证流程对比:如何选择正确认证方式
发表时间:
2026-03-05
美国FCC对电子产品有两种主要认证方式:SDoC和FCC ID。本文详细对比两种方式。
一、FCC SDoC认证
适用产品:普通IT设备、家用电器、照明设备等
特点:无需FCC指定实验室可自行声明,需在美国境内有责任方,测试报告保留10年备查。
二、FCC ID认证
适用产品:WiFi设备、蓝牙设备、无线充电设备等
特点:必须通过FCC认可实验室测试,需申请FCC ID号,测试报告提交至FCC数据库。
三、常见产品认证方式
• 电源适配器 → SDoC
• LED灯具 → SDoC
• WiFi路由器 → FCC ID
• 蓝牙耳机 → FCC ID
• 无线充电器 → FCC ID
四、安迈检测FCC服务
• SDoC和FCC ID全流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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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0-09-01
加州65法规对玩具产品的要求:2008年8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针对铅和邻苯二甲酸盐对使用或操作玩具或其它儿童产品的使用者的暴露达成协议裁决。裁决规定,制造商在加州销售的特定产品不得含有铅和邻苯二甲酸盐。
“不含邻苯二甲酸盐”是指,特定产品中邻苯二甲酸盐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B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异葵酯)和DnHP(邻苯二甲酸二正己酯)每种的含量不超过0.1%(1,000ppm)。
加州65法规对玩具产品的要求,“不含铅”是指,特定产品中:
(i) PVC部件的铅含量小于0.02%(200ppm);并且
(ii) 可接触到的非PVC部件铅含量小于0.06%(600ppm)。
加州65法规对玩具产品的要求,“特定产品”包括:
(i) 为6岁以下儿童设计,或在合理情况下被6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以及
(ii) 为3岁以下儿童设计,或在合理情况下用于促进3岁以下儿童睡眠、放松、修饰、卫生、喂食或辅助3岁以下儿童吮吸或磨牙的“儿童护理品”。
备注:符合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不意味着符合加州Proposition 65的要求。Proposition 65有关邻苯二甲酸盐的要求包含了DnHP,而这种物质在《消费品安全改进法》中
并未提及。另外,根据Proposition 65规定,PVC部件的铅含量不得超过0.02%(200ppm),而将于2009年2月10号生效的《消费品安全改进法》要求底材的铅含量限值为0.06%(600ppm)。